沈溪到粤省前,制定一整套治军计划,但到粤省见到这群一辈子连军服都没做过第二套的官兵,顿时感觉有力无处使。
人家出来打仗,想的是赚些钱回去,顿顿有肉吃,身边有女人暖被窝,有孩子供他们喝醉酒时打骂,你偏偏强行灌输一些不属于这时代的理念,谁有兴趣听你那套?
孙熙年、张琦麟等几个相对有点儿战斗素养的军将,在中军大帐内苦着脸问道:“大人,明天到底能不能抢?”
“抢不抢,真的很重要吗?”沈溪冷着脸问道。
孙熙年道:“大人是文官,且是状元出身,但这下面士卒一辈子是兵那世世代代就都是兵,您要是不让他们抢,就怕他们闹情绪不肯卖力,到时候南澳岛可能就打不下来了。”
在这个问题上,沈溪不得不做一些妥协:“这样吧,传令三军,明日不得有**之事发生,违令者斩。至于财货,以百户为一营,各营所得暂时记录到同一个账目上,最后军功厘定便以营为基础!”
既然不能杜绝士兵在战场上抢掠,那就只能禁制官兵做**之事,让士兵明白团队协作的重要性。
以百户所为单位的好处,是让士兵以百户所的荣耀为自己的荣耀,一百多人为一个利益整体,彼此休戚相关,在战场上能互帮互助。
“营所获财货,一律上缴五成,若意外发现埋藏地下的钱库,本官会酌情奖赏……剩下五成由营中官兵平分,人人都有!至于小旗以上,由中军犒赏,斩首、俘虏贼寇者另计。营内每折损一人,分得财货减一成,重伤一人减半成,有官兵被俘或逃亡,所得财货全数充公!失踪按逃亡计!”
沈溪先给官兵抢回来的东西厘定一个上缴数量,看起来似乎很苛刻居然要交出五成,但有个好处,就是高级将官不参与分配,也就意味着士兵有一个算一个,抢十两银子回来能拿出五两来平分。
不能逞个人英雄主义,百户所内官兵基本是同乡,很多是多年老友,他们不好意思私藏,私藏后容易被人发现举报,因为这是营内所有人共有的财富。
沈溪制定惩罚制度,一个百户所,死一个人或者重伤两个人,要上缴的财货就要多一成,那死五个人或者伤十个,所有官兵就等于白忙活了。
此外,沈溪还设立一刀切的制度,就是有一个活口被贼寇俘虏,或者百户所内有一名逃兵,那整个百户所就要喝西北风,抢再多也是别人的。
如此一来,就需要通力合作,就算面前有一万两银子,你也要先考虑周围战友的死活,不然抢了也白抢,那是给他人做嫁衣裳。
沈溪此举还有一个目的,那就是建立荣辱意识,你一个人怕死不要紧,跑了之后连带整个百户所的人都要背黑锅分不到战利品,你不想回到家里被同乡人戳脊梁骨,就老老实实在军中效命。
在这种地域狭窄的海岛上与贼寇交战,沈溪觉得以百户所为单位很合适,因为全岛贼军数量充其量也就七八百,以百户所为单位,足以能应付突发情况。
若是遇上大规模交战,沈溪就要把这种“连保连坐”制度单位扩大为千户所,再将可以牺牲和受伤的将士人数上调,同时继续加强对降兵和逃兵的处罚,那战斗力想必会提升很多。
这条制度尚属第一次在军中施行,是沈溪临时想出来的,以百户所为单位,也有试行的意思,让官兵们尝试做事时先考虑战友。
遇到困难时即便不相信战友的义气,也要相信为了利益袍泽会主动施加援手,阵前官兵的战斗力会随之提升。
沈溪于此时提出这种连坐制度,主要是想改变军中官兵懒散、骄纵、怕死的做派,至于是否能行之有效尚需观察,但他相信这一套如果能在军中严格执行的话,会对三军战斗力提升有帮助。
士兵抢到财货,就算要折半,也不怕被将官克扣,因为折半有定数而克扣无定数。
士兵就算抢得少,也不用担心无钱财可分而铤而走险或者当逃兵,因为还有同营的人帮着抢。
抢的多的会成为英雄,获得军人的荣耀,可以逐渐在军中获得话语权,拥有优先晋升的机会,而抢的少的就说明没脑子,会被人厌弃,知耻而后勇。
如果单纯是抢得少的,也不怕,因为被抽上去的五成的税赋,是留给那些杀敌有功人员,就算一文钱都不抢,能多砍几个脑袋,多俘获几个贼寇,赚的比那些负责抢掠的人还要多。
“大人,您说的这些太过复杂,能否……再说一遍?”
孙熙年听了半天没听懂,只好开口相问。
沈溪道:“不劳你们传达,等下将营中所有千户和百户,全部召集到中军大帐来,本官亲自对他们叙述传达。”
“明日之战,便照此执行!”(未完待续。)